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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思档案管理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A. 文件管理

1. Q:在收发登记中将归档文件错误的直接登记在收(发)文一级分类号下。
A:在添加归档文件时一定先要打开收(发)文左边的加号单击选中其最下一级分类名,再在右边进行添加文档而不是直接选中收(发)文后在右边添加。

2.Q: 在收发登记中收(发)文登记号无法正常排序。
A:在登记收文时要保证收(发)文编号是三位流水号,不足三位在左边补0。而不能直接录入流水号。

3.Q:文件归档错误如何更改?
A:如果文件在归档时发现归档错误可以进入收发登记模块,打开收发分类选择归档错误的文件双击,然后再选择编辑,在归档标识中选择未归档保存后退出即可重新归档。

B. 编目管理

1.Q:无法在档案著录中添加卷内文件。
A:添加卷内文件一定要在实体分类下先建立案卷,在选择对应的案卷后,最后添加卷内文件。

2.Q:在案卷著录中录入案卷时无法将所有的责任者录入。
A:由于责任者太多,所以只需要在案卷中录入主要责任者即可,而不须录入全部责任者。

3.Q:为什么文件的顺序调整后与未调整之前看到的顺序一样?
A:原因是没有刷新。在文件的顺序调整后,一定要重新选择文件所属的分类号及所属的案卷档号,这时就可以看到调整以后的文件顺序了,对于案卷顺序的调整同样。

4.Q:如何查看档案实体分类和工程扩充分类的对照关系?
A:打开任意案卷或卷内文件,在其窗口上半部是档案档号包括分类号、案卷档号、文件档号,在其下半部就是对应的工程扩充分类号包括项目号、工程标段、标段名称。

C. 档案管理

1.Q:档案保管模块中案卷保存后如何查看?
A:在案卷著录中打开相应的案卷或卷内文件,在存放位置和存放说明处可以查看文件保管的位置。

D. 系统设置

1.Q:在系统设置/实体分类/收发文分类号中无法将添加为根节点的分类号删除!
A:在收发文分类号中添加分类号时没有先选中要添加分类号所属的上一级分类号,而是直接单击添加。正确做法是:先选中要添加分类号所属的上一级分类号,再单击添加,输入下一级新的分类号。

2.Q:对实体分类号的修改要保持档案类型和保管期限一致。
A:在添加实体分类号时,其档案类型和保管期限是从上一级继承的,所以当上一级的档案类型和保管期限发生变化时,也要对本级和下一级的档案类型和保管期限进行修改(可以使用批量修改)。